你的,也是,理智,我想,如果你
提問: 這套房子不屬于你 問題補充: 結婚前娘家看中的房子,我也想作為投資保值.男朋友通過熟人拿到號,我到現場挑了一套下了定金.
不久以后就結婚了.沒想到,丈夫結婚后一分錢都不負擔家用,甚至我懷孕以孩子的名義提出每月給我象征性的營養費,都明確拒絕.他沒有存款,工作不穩定.
過了6個月,開發商通知我簽合同,交首期款.
因為之前又產生了關于"錢"的矛盾,在決絕的心態下,讓他簽了一分關于房子是我婚前財產所購,不屬共同財產的協議.原來預計如果他不簽,我便退掉房子,因為畢竟是大數目,而且當時我的生活發生了變化.但他二話沒說就簽了.同時也知道了我的經濟實力.
但他從此將正懷孕5個月的我遺棄(不聞不問)直到生產.在孩子出生最辛苦的兩年里,更是多次傷害我.房子的每一分錢都是我出的,而他自結婚始,一分錢都沒有交到我手上.孩子也是我獨自撫養.
我終于開口要他負擔家用,但他口口聲聲說是那份協議傷害了他,甚至他的家人都認為我活該,拒絕向我道歉.對未來亦聲明絕對不會給我錢.甚至在我向他追討婚前借款時,他認為這套房子要付給他中介費.
我應該受這些傷害嗎?我從此就理虧了嗎? 医师解答: 你當初的那份協議很理智,做得很對.至于他說的"你的協議傷害了他"只是他為自己找的一個想推掉責任的介口而已.想想如果你沒有讓他簽協議的話,我想像他這種無能的男人同樣也是一分錢不會給你,說不定還會跟你分房子的另一半.(這種窩囊的男人做的出來).你現在最好是理智地采取法律援助,要求他付孩子的撫養費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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